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
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部署阿要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龙沙区法院
“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
专题报道正式上线!
本期故事
让我们一同走进——
《千金易得 挚友难求 纸调解 两全其道》
立案庭员额法官 王涵
“王法官,今天我特意送来这面锦旗是想当面感谢您为我和许某这个案子付出的心血。您一次次地耐心沟通,既帮我拿到了应得款项,也维护了我俩的多年情谊。锦旗上的字,就是我们最想说的话,谢谢您,法官。”龙沙区法院速裁法庭内,原告林某握着承办法官王涵的手,激动地表达着谢意。
案情回顾 昔日好友因债反目
2024年年初,许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向好友林某提出借款请求,林某当即借给许某13万元用于周转,双方简单商议了利息标准和支付方式,并签署了借条约定半年后还款。起初,许某还能按期支付利息,但随着其经济状况恶化,便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半年过去,许某不仅未能偿还本金,连剩余利息也迟迟未付,林某催要多次无果,无奈之下,便将其诉至龙沙区法院。
调解破冰 情法相融打破僵局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涵第一时间阅卷并分别与双方展开沟通。经了解,双方曾是关系密切的好友,且许某并非恶意拖欠,只因市场波动造成生意亏损,确实存在资金周转的困难,暂时失去履行能力。综合考虑后王涵认为,送达一纸判决容易,但可能彻底割裂原、被告双方情谊,还可能面临执行难题。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王涵最终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推动矛盾实质化解。
调解过程中,王涵采用“背对背”调解法,耐心疏导双方情绪。面对林某时,法官肯定其出借时的善意,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许某当初并非有意欠款,如今确实陷入困境,若能给予一定缓冲期,既能保障债权实现,也能为多年情谊留有余地。”在与许某沟通时,则严肃地释法明理:“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拒不还款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还可能面临失信惩戒,得不偿失。”同时引导许某回忆雪中送炭的宝贵情谊,勿要辜负多年老友信任,珍惜友谊。
经过多次沟通调解,许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当场计算了自己目前的收入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林某也主动放弃了利息主张,二人达成调解协议,昔日旧友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解法结更解心结,护公正亦护人情。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需求,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司法温度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 | 立案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王 涵
二审 | 董丽丽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