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
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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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2011年全国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情况的报告。报告根据2011年案件统计数据,从公正、效率、效果等方面对全国法院2011年的案件质量进行了全面评估和深入分析,既充分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强化各项审判工作的要求。
过去的一年,在案件量继续增长,调处难度不断加大,党和人民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继续保持稳步提升势头,综合指数为88.79,再创历史新高,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案件公正性进一步增强,效率进一步提高,一审服判息诉率、调撤率和裁判自动履行率等指标继续上升。全国法院申诉率下降,涉诉信访形势好转,上诉率实现了几年来的首次下降,扭转了从2007年以来上诉率持续上升的态势,这表明抓基层、打基础、夯实一审案件质量的工作思路取得良好效果。结案均衡度为0.66,结束了长期以来在0.5以下徘徊的局面,一些法院结案数量大起大落、突击办案、年底控制收案的现状得到了改善,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良性运行的状态日趋显现。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各级人民法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结果,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也是自身坚持科学发展的结果。2008年以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党和国家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提出新的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时度势,确立了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一个中心,三个重点”的工作思路,提出了一系列司法审判理念,抓教育、抓管理、抓监督、抓指导、抓改革。几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廉洁司法,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取得了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平稳,案件质量逐年提升的可喜成绩。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案件质量尚存在一些问题,全国法院案件质量的地区性差异依然存在;一些法院不注重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综合评价功能,片面追求单项指标;一些法院忽视案件质量评估的信息功能和服务功能,对于评估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有些法院片面强调调撤率提升,但调撤案件办理质量不高;一些法院评估数据的准确性、甚至真实性还存在问题,等等。全面、稳定地提升全国法院案件质量,依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抓好执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以人民法院司法理念指导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好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主题教育活动、专项活动,抓好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审判责任,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稳中求进、减少差距、扎实推进、全面提升”的思路继续狠抓案件质量工作。
抓好执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要建立健全保障案件质量的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的“体检表”和“指挥棒”作用,加强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