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
新时代龙法“文化铸品”十项建设部署要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龙沙区法院
“深耕本职工作 厚植为民情怀”
专题报道正式上线!
本期故事
让我们一同走进——
《联动综治聚合力 当场履行促和谐》
近日,龙沙区法院依托诉调对接机制,联合正阳街道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民事赔偿纠纷,原本僵持的双方握手言和,当场兑现了赔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顾
正阳街道某小区居民李某在超市购物结账时,与超市员工郑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郑某受伤就医。事后,双方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郑某认为李某应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而李某则表示仅愿意承担部分赔偿。多次沟通无果后,郑某前往正阳街道综治中心寻求帮助。
纠纷受理后,正阳街道综治中心迅速启动联调联动机制,龙沙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曹玉红受邀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曹玉红首先稳定双方情绪,耐心倾听诉求,厘清争议焦点。一方面,她向郑某详细解释人身伤害民事赔偿的赔偿范围与计算标准,引导其提出合理诉求,理性评估诉讼成本与风险;另一方面,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李某阐明其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换位思考,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经多方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面向郑某道歉,并当场履行赔偿款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矛盾纠纷的成功调处,是龙沙区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龙沙区法院将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善治新格局。
供稿 |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编辑 | 王思蒙
一审 | 骆籽言
二审 | 曹玉红
三审 | 侯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