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千元丢了两条命 搭上一辈子
发布时间:2012-05-28 11:35:58
25岁的出租车司机姜某将50岁的妇女刘某不慎刮倒,经医院检查无碍后,便将刘某送回了家,刘某的家人向姜某要了一千元钱就此了事。
几日后,姜某约朋友李某喝酒,酒过三巡后,姜某觉得窝囊就和朋友谈起此事,本想倾述后能宽宽心,可是越说心里觉得越是憋屈,遂两人决定给刘某点教训。当晚九点多种,姜、李二人驾车拿着镐把来到刘某家。两人正在疯狂的砸玻璃时,被出去倒垃圾的吴某(刘某的丈夫)撞个正着,吴某拿起铁锹向李某打去,姜某见状,用镐把猛击吴某头部将其打倒后,两人逃离了现场。
经诊断吴某系颅脑钝器重度损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一审审理后,判决姜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判决李某故意杀人罪,处无期徒刑。
二被告人收到判决后声泪俱下,因为一千元钱,一时的冲动,丢了两条性命,和一辈子的幸福,真是不值,现在后悔无比,同时给被害人家里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精神上的伤害,感到无比的愧疚,虽然家里困难但是一定积极努力赔偿被害人家属。但是觉得自己是初犯,平时并无不良前科,量刑过重,并已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此案二审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王晨阳
文章出处:平安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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