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年1月4日,龙沙区法院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2009年1月4日,张天一、赵静华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2009年1月4日,龙沙区人民法院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4、2009年1月4日,田铭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2008年度全市法院优秀司法统计员”称号;
5、2009年1月13日,龙沙区人民法院被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正规化管理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6、2009年1月13日,龙沙区法院刑庭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7、2009年1月13日,龙沙区法院政工科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
8、2009年1月13日,冯明辉、王慧颖、刘昕、田波、王亚明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
9、2009年2月13日,马洪才、于海洋、张颖、林昌儒、苏娟、王颖,王晨阳、解明、赵静华被龙沙区法院党组授予2008年度先进个人称号;
10、2009年2月13日,政工科被龙沙区法院党组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11、2009年2月13日,刘昕、田波被龙沙区法院党组授予2009年度办案标兵称号;
12、2009年2月13日,朱利彪、任秀兰、彭喜臣、王慧颖、苏娟、王晓海、王亚明被龙沙区法院党组授予2008年度办案能手称号;
13、2009年2月20日,李金民被龙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人民最满意公仆称号;
14、2009年2月20日,刘昕被龙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人民满意公仆称号;、
15、2009年2月25日,龙沙区人民法院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产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16、2009年2月25日,张天一、李金民、赵钟山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产权制度改革先进个人称号;
17、2009年2月26日,龙沙区人民法院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奥运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8、2009年2月26日,李金民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奥运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19、2009年2月26日,贾春利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推进组优秀队员称号;
20、2009年3月,刘昕被齐齐哈尔市总工会评为“岗位女明星”、同时被齐齐哈尔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21、2009年3月,田波被龙沙区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22、2009年3月,龙沙区法院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23、2009年3月, 冯明辉、解明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
24、2009年3月,龙沙法院政工科、刑事审判庭被区委政法委授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暨正规化管理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25、2009年3月,张澍、袁海波、刘洪艳、侯伟、郭力军被区委政法委授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暨正规化管理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26、2009年3月29日,龙沙区人民法院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7、2009年3月29日,赵双玲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8、2009年4月1日,刘昕被龙沙区总工会授予岗位建功女标兵称号;
29、2009年4月 1日,龙沙区人民法院女职工委员会被龙沙区总工会授予先进女职工委员会称号;
30、2009年4月29日,龙沙区人民法院被龙沙区人民政府授予龙沙区第四届劳模表彰大会先进单位称号;
31、2009年4月,龙沙区人民法院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2、2009年4月,赵双玲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宣传思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33、2009年4月29日,刘昕被龙沙区人民政府授予龙沙区第四届劳动模范称号;
34、2009年4月,赵丹阳被团区委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
35、2009年4月,王晨阳、王琳被团区委授予优秀团员称号;
36、2009年4月,刘鑫磊被团区委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
37、2009年4月,张澍被团区委授予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8、2009年4月,张天一被团区委授予支持共青团工作的好领导称号;
39、2009年4月,龙沙法院团支部被团区委授予优秀团支部称号;
40、2009年4月,侯伟被团市委、市法院等单位授予第四届“齐齐哈尔市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41、2009年9月,龙沙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先进集体称号;
42、2009年9月,赵静华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优秀公务员称号(记三等功);
43、2009年9月,刘昕、田波、王晨阳、王慧颖、张颖、苏娟、张志华、马洪才、冯明辉、王颖被龙沙区委区政府授予2008年度优秀公务员称号;
44、2009年9月30日,刘昕、任秀兰被齐齐哈尔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全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45、2009年11月,张天一撰写的论文被龙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评为一等奖;
46、2009年11月20日。 龙沙区人民法院被黑龙江省法学会授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先进组织奖;
47、2009年11月,张天一、赵双玲被黑龙江省法学会授予优秀法律工作者称号;
48、2009年12月,龙沙区人民法院被黑龙江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服务年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49、2009年12月15日,张天一、张颖被龙沙区审计局授予2009年度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称号;
50、2009年12月31日,张颖被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授予2009年财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省级:集体2,个人2;
市级:集体6,个人15;
区级:集体10,个人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