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喜臣同志是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多年来,在执行工作中,他:心系群众、兢兢业业,用实际行动赢得当事人的更多赞许。用优异的成绩诠释了他付出的收获。
为了更好地工作,他系统地熟悉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随时把握最新的法律,为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认真、刻苦地学习。同时,还认真研究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讲究执行艺术,对自己负责执行的所有案件,时时做到胸中有数。
2010年以来他共承办了各类执行案件304件,执结291件,执结率达95.7%,其中以和解方式结案的260件,执行和解率达86%。彭喜臣同志承办的这些执行案件没有一件上访。该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每年都被评为办案能手等荣誉。
生效的法律裁判确定的内容能否真正实现,关乎着法律的权威关乎着社会的稳定。他负责执行的每一起案件都要首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然后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力争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最大的维护。彭喜臣同志负责执结的案件总是能起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实现了案件执结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在执行工作中,彭喜臣同志不畏艰苦,不辞辛劳,想方设法,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及时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4月,院领导将一件诉讼时间较长,而被执行人齐齐哈尔某单位因经营不善无财产,因此造成申请执行人22次进京上访的老大难“骨头案”转交由彭喜臣同志主办。接到此案后,他首先对案卷详细的阅卷,吃透了案情。由于本案诉讼时间历经7年,时间太长,当事人身心疲惫,加之对法院个别工作人员有看法,所以多次上访,来到法院总有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和抵触情绪。第一,想解决的就是当事人的心理,做了大量的心理疏导工作,和申请人一起学习多部门法律知识,才得到申请人的高度信任。第二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对被执行人的历次变革及财产变动情况了如执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多次的调查多次走访富区等外县市,及多个部门。终于发现被执行人有一个工业用房在闲置,马上对该房及该房向外括延到能满足此案标的的院落的土地进行了查封。第三无数次的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同时也为被执行我提供法律服务。使被执行人的思想有了变化,开始主动配合法院执行这个申请人进京上访了22的事执行案件。最终于2011年10月31日前分二次履行了全部执行款。且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彭喜臣同志多年来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他的事迹是龙沙区人民法院全体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缩影,正是他这种不辞辛苦,无怨无悔的工作精神,使他赢得了当事人的尊敬,也给龙沙区人民法院的工作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