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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出生证登记信息

发布时间:2012-05-29 18:07:42


规范出生证登记信息

  ■法官说法

  “在无法通过亲子鉴定验证身份关系时,《出生医学证明》将成为司法机关据以裁判的重要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磊表示,出生证相应登记信息的准确性事关重大,一旦出现差错会直接影响家庭乃至社会的和睦。

  2012年3月,浦东新区法院向区卫生局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以进一步防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疏漏,制约类似规避生育政策或收养规范的违法行为。

  该份司法建议提出:“第一,提高助产机构有关责任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登记、核实环节的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审核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要求,避免核查工作流于形式或发生错漏;第二,规范与细化《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流程,将‘人证核实’纳入工作要求,认真识别产妇证件的真伪情况,将其提交的书面信息与本人体貌特征、年龄、籍贯及既往病历资料、分娩记录等综合比对,尽可能排除合理怀疑,从源头上把关。”

  5月10日,区卫生局回函:“4月中旬,我局对全区各助产医疗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并根据法院提出的两点建议专门组织人员讨论研究,处理结果如下:一、加强各助产医疗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包括登记、核对、证和章管理、自查、督查等制度,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证、章分开保管,定期对证件进行清点和核对。二、强调规范和细化首次签发的流程。各助产医疗机构在孕末期或入院时,即向孕妇发放须知,指导孕妇及其家属按项目填写,确定婴儿姓名,告知《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再更改,由婴儿父母双方签字确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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