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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31 17:01:51


科举考试

    科举制度建立在隋代。隋朝以前的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员制度,起初还能选拔具有真才实学的文臣武将,后来则导致出身寒门的普通人无法步入仕途。隋文帝杨坚废除九品中正制,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隋炀帝时开设进士科,通过考试分科选拔官吏,为分科取士。唐代除进士科外,还设置了秀才、明法、明书、明算等科。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院试合格者为秀才。乡试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会试录取贡士三百名,第一名叫会元。殿试录取分一、二、三甲。一甲三名:第一为“状元”(鼎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科举考试,唐代以诗文取士,诗风很盛;宋代用经义取士,理学盛行;明清则以八股文取士,即用四书、五经上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必须写八股,起承转合必须写几句;到清代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社会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被废除。

    科举考试是中国封建社会通过公平考试选拔人才、分配官职的一种制度,对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发挥过作用,有利有弊,科举制度中的经验教训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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