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变种”,实际上是在方式上的一种“变通”,明的不行,搞暗的;俗的不行,玩雅的。兴趣爱好,人皆有之,领导干部也不例外。社会上一些人为了借助权力谋私利,往往不走正道,而是习惯于揣摩领导的个人爱好,以领导的兴趣爱好为突破口。领导干部一旦思想上放松,底线失守,让自己的兴趣爱好卷入政务活动,演变成权钱交易,就构成了贿赂。即使外衣如何“艺术”、“高雅”,背后也只是藏污纳垢。换句话说,腐败的方式千变万化,但是其实质并没有变,都是权钱交易,都是违法犯罪。因此,在反腐败的问题上,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听说购物卡腐败,就拼命地治理购物卡;一见到变相旅游盛行,就使劲地禁止公款旅游;唯有,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上,综合治理,打组合拳,搞部门联动,以不变应万变,才能治标又治本,而不是反腐败的方式不断翻新,而忘记了反腐败的根本和核心内容,那就真的舍本逐末和本末倒置了。
尤其是在腐败的“变种”上,那些贪官们更是很会狡辩,很能矫情。纵观近年来发生的雅贿案例,不少官员一开始甚至不承认自己的行为属于贪腐,宣称只是自己的一些兴趣爱好而已,与同道人之间的正常人情往来。还有一些贪官,即便到了庭审时,还振振有词地说,“自己只是犯了错误,而不是腐败,不是犯罪”。面对贪官的狡辩,应对官员腐败的“新变种”,我们必须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心不能改变,立场不能动摇,对腐败的“零容忍”的态度不能少,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反对腐败,而且要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对一切腐败分子,必须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