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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押解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12-02-17 09:07:47


押解任务是司法警察担负的一项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也关系到办案人员、人民群众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为了保障押解任务的顺利完成,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龙沙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制定押解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如下:
一、在押解过程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置预案
(一)押解人员要掌握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性质、轻重程度,仔细辨别其外貌体态特征,分析其心理变化及精神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防范,对可能发生的意外
情况,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防范措施。
(二)在押解途中如车辆出现故障时,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l、押解负责人应立即指派押解人员,对车内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脱逃。
2、严禁无关人员靠近车辆,防止出现劫车的情况发生。
3、押解车辆驾驶员迅速排除车辆故障。如遇复杂故障不能马上排除,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请示处置办法。同时告知院车管部门尽快派员维修或改派其他车辆,换乘押
解。
4、等侯期间,应对被押解人员做好换乘押解前的准备工作,并保持高度警戒,防止其它突发情况的发生。
(三)在押解途中,如突遇其亲属或受其家属的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拦截、围攻押解车辆时,押解人员应视现场情况,果断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1、立即向领导报告情况,请示处置办法。
2、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时改变押解路线,避开可能发生的拦车、围攻事件的地点。
3、如果押解车辆被拦截、遭遇围攻时。应向围攻者讲明情况,以及该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同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如果劝阻无效,确有劫车的行为,应先鸣枪示
警;对不听劝阻,带头闹事者可以采取适当的安全防卫措施,必要时可以使用警戒具。
4、对所押解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严加防范,防止其乘机脱逃。
5、在积极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争取得到配合支持,迅速控制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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