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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元钱转移他人视线 网吧盗窃获刑

发布时间:2012-06-08 12:45:59


    “发家致富道道多,小钱转移视线把你财物摸。”李某年青有为,头脑灵活,可这灵活的头脑没用在正地方,他故意在别人身边扔钱以此转移其视线并趁机进行盗窃,最后锒铛入狱。

  李某在某网吧上网时,将五元钱纸币扔到正在旁边上网的孙某身边地下,然后告诉孙某说他掉钱了,以转移孙某的视线,并趁孙某弯腰捡钱之机将孙某放在电脑桌上的黑色翻盖手机盗走(该手机价值为1400元)。

  当晚李某再次窜至附近某网吧,又用此方法,将正在上网的赵某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提包盗走,内有现金500元左右,银白色翻盖手机一部等物(该手机价值为1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刘某犯罪后认罪悔罪,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责任编辑:王晨阳    

文章出处:平安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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