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借购物为名打劫商店 隐匿八年终落法网
作者:孙启明 南宣 发布时间:2012-06-17 21:25:41
一男子酒后临时起意,以购物为名进入路边商店抢劫财物,并将店主捅伤后逃逸。该男子在隐匿8年后,最终落入法网。日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天津市河北区的中年男子王某前科累累,曾先后因抢劫、盗窃、强奸等恶行被劳动教养及判处有期徒刑。2003年11月17日零时许,王某酒后乘坐由朋友滕某驾驶的东南吉普车,在行至南开区一情侣保健品商店门前时,王某以购买保健品为由下车进入该商店内,对店内经营者薛某进行威胁,当场抢走现金60余元及摩托罗拉手机一部,后走出商店。店主薛某手持藏刀随后追上,与王某发生扭打,其间,王某用刀将薛某右肩部捅伤。作案后,王某逃跑隐匿。薛某伤情经医诊断为:右肩前内侧纵形伤口约4厘米、右肩部软组织伤。薛某报案后,公安机关即立案侦查,经过8年追逃,于2011年10月17日将王某抓获归案。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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