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赴千里见网友,竟是传销被拘禁
发布时间:2012-07-03 14:04:29
近日,齐市龙沙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
被害人陈某系陕西省安康市人,2011年3月,其通过手机QQ软件与一个自称是齐齐哈尔市做服装生意的女孩李某聊天,感情迅速升温,一个月后,女孩提出让陈某来齐市见面,2011年4月5日,陈某只身一人来到齐齐哈尔,在火车站见到了朝思暮想的梦中女孩,见面后,陈某发现所见的女孩和其聊天并发彩信照片中的人相差很大,很失望,李某见状以取东西为由,将陈某骗到龙沙区某小区其传销活动点,进屋后即将房门紧锁,陈某发现被骗后意欲离开,此时,李某同伙杨某从屋内走出,对陈某进行殴打并限制其人身自由。次日8时许,陈某趁看管疏漏之机为逃脱从传销点的二楼窗户跳下摔成轻伤,且属伤残九级。
龙沙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杨某非法拘禁他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依据刑法规定,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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