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母亲为讨女儿欢心 盗窃雇主貂皮大衣 龙沙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其女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2-02-27 09:52:46


     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今年年初,家住龙沙区的丁女士放在家中的一件价值2万元的貂皮大衣被盗了。而偷貂皮大衣的这个人,竟是丁女士家的保姆。而保姆偷貂皮大衣仅仅是为了满足游手好闲的女儿的贪欲。
     丁女士和其丈夫都是生意人,由于生意比较忙,平时夫妻两人很少在家做家务,大部分的家务都交给了保姆做。她家的保姆李某已经50多岁了,看上去比较老实本分,所以丁女士对保姆没有特别的防备。李某每天在雇主丁女士家照顾丁女士的孩子,做做家务,丁女士和丈夫对李某很放心。
      保姆李某是个苦命人,早年离异后,她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因为自身的不幸,所以李某倍加疼爱女儿,在生活上尽可能满足女儿的一切要求。也正是这种畸形的溺爱,使得她的女儿张某渐渐变得贪图享乐、爱慕虚荣,沉溺于不劳而获的生活。张某一缺钱,就伸手向母亲要,一旦得不到满足,就对母亲非打即骂。张某大学毕业后,看到同学们都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她却不着急,因为她有母亲这棵摇钱树。今年7月的一天,张某借口要去南方找工作,再次向母亲要3000元钱的生活费。李某手里真没钱了。张某一听立刻火了起来,和母亲大吵大闹。李某无奈,只好答应过两天给女儿钱。正在发愁时,李某发现雇主丁女士有一件貂皮大衣。今年1月份的一天,李某趁丁女士不在家,偷偷地给女儿打电话,称雇主有一件貂皮大衣可以卖钱,让女儿到雇主家的楼下等着接应。过了一会,张某到达丁女士家楼下后,李某趁人不备,将雇主丁女士的貂皮大衣从7楼扔了下去,张某接住后迅速离开。张某拿到貂皮大衣后并没有急于变卖,而是自己穿了起来。然而纸包不住火,没过几天,丁女士就发现自己的貂皮大衣被盗,立即报警,警方随后将李某抓获。起初,李某一口咬定是自己将貂皮大衣盗窃后变卖了,但警方根据小区监控录像,发现了李某的女儿张某也参与了盗窃。随后,雇主丁女士给张某打电话,表示只要她把貂皮大衣还回来,就会原谅她的过错。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张某拿着貂皮大衣来到警方投案自首。
      近日,龙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000元;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一对糊涂的母女为她们荒唐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