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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大意碰上“有心人”钱丢了!

发布时间:2012-02-27 10:00:52


     钱财一定要管理好,别让自己受损失,更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取完货款后,我就把钱放在驾驶室内档位旁边,中途我下车去见朋友,当时没告诉司机张某包里是货款,也没让他保管……”法庭上,丛某陈述了案件发生的经过。
    1月31日,丛某雇司机张某为其送货。11时许,丛某中途下车,张某将丛某放在驾驶室内的货款14100元盗走。丛某返回后发现货款丢失,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张某在丛某的电话催要下,通过汇款方式返还丛某7800元。案发后,张某的哥哥退赔丛某6300元。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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