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六旬老翁为治病种植罂粟熬制烟膏获刑八年

发布时间:2012-07-06 10:53:24


    去年春天,63岁王某某在自家菜园内种植罂粟750余株,7月份将其熬制成烟膏671克私藏家中,案发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收缴。王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从毒品原植物中提炼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 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王某某虽然熬制大烟膏是自己用于治病,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制造毒品的,不论出于什么目的,数量多少,都成犯罪。

  王某某被抓后,附近居民说,王某某熬制的烟膏都是自己或邻居们治病时用,并没有意识到提取大烟膏自已用也犯罪,今后可要记住。

责任编辑:王晨阳    

文章出处:平安龙江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