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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赴九国不该是合法的管理常态

  发布时间:2012-07-11 15:52:13


    截至7月3日,广州39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公”账本。其中,广州市城管局“见识最广”,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7月4日《南方日报》)。

  以促进工作的名义,因公考察便有了极其合理的存在空间,哪怕是出国考察,其实也不必过度上纲上线。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仅仅在一年的时间里,就频繁赶赴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学习考察”,耗费如此巨大几成天文数字,这正常吗?显然难以让社会接受。

  尽管笔者很不愿意以“公款旅游”这个字眼来形容“一年赴九国考察”的荒诞和吊诡,但事实摆在眼前,这样的典型“范例”足以将居高不下的行政支出“反衬”得淋漓尽致。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在政协分组讨论时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内容。“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

  虽然严控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早已是上下共识,可三令五申之下,公款消费还是居高不下,几成痼疾。深圳市委书记王荣也说过,公款吃喝最难管。为什么难管?为什么公款出国禁令不断却愈演愈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在整肃公款消费方面,我们的制度惩处手段太“松软”,几乎形同虚设。公款旅游被曝光后,往往是纪委“调查”、官员“检查”,一“查”了之。这样几乎不构成任何“伤害力”的问责,能产生什么“警示”的效果?与一些国家和地区严守公款消费红线的严肃和苛刻相比,我们的制度问责和事后追责更像是“鸡毛掸子打老虎”,看上去很美、貌似很严厉而已。

  因此,对于一年赴九国考察的城管,对于那些热衷于出国“考察培训”的官员们,有关部门绝不能视若无睹。无论如何,一年赴九国考察都不该成为合理合法的管理常态,曝光后,该规范的规范,该查处的查处,该审计的审计。同时,还应该让一年赴九国考察的城管们总结一下“考察经验”,面向全体市民汇报一下学习心得。花纳税人的钱跑了这么多国家,如果不能取来真经,怎么能说得过去?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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