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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侦破特大生产销售伪劣柴油案

原石油公司员工制售300余吨伪劣柴油

发布时间:2012-07-11 16:36:59


    破案现场

  本报记者   胡新桥

本报见习记者 刘志月

本报通讯员  刘道西 岳龙

  案发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案发缘由:原石油公司员工自办地下工厂产售伪劣柴油

  3个锅炉、一堆柴火、几个油罐,黑乎乎的油渣和废机油堆积如山,几名工人正不停地给锅炉加柴火——如果不知内情,看到这个场景,可能想不到这是伪劣柴油的地下炼油厂;更不可能想到,这里生产出来的300余吨柴油,已卖给了商务车司机和多家酒店。

  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侦大队近日在该市牛场村袁家沟发现了这个地下炼油厂,抓获刘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

自建地下炼油厂

  现年37岁的刘某,系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人。1991年初中毕业后,刘某到竹山县某石油公司工作。1995年辞职后,刘某在十堰从事个体经营,主要是运送商品车和做倒卖燃油等生意。

  3年前,在河南省某县的一个炼油厂,刘某认识了40多岁的黄老板。黄老板称自己手上有成品柴油,刘某便从他那里购买成品柴油,运到十堰出售。在后来的交往中,黄老板说,他在河南有自己的炼油厂。这让刘某有些动心。

  2011年3月,受暴利诱惑,刘某也仿照黄老板在十堰牛场村袁家沟的半山腰上承包了3亩多土地,并投资40多万元购买了两个大锅炉、6个油罐等设备,建成地下炼油加工厂。为防止露馅,刘某还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名为“佳润洁废油收购部”的营业执照。

工艺流程很简单

  据刘某交代,加工厂用于提炼柴油的生产原材料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河南黄老板手中进的原油渣,另一种就是收购的废机油。

  2011年10月,黄老板与刘某达成协议:由黄提供生产柴油的原料——油渣。此后,黄某安排车从河南往刘某的厂里送油渣,每个月大约送4到5车,每车约15吨。黄某还安排了一名工人到厂里监督刘某每个月生产成品柴油的数量,由刘某每月给这名工人2500元工资。

  刘某交代说,自己生产伪劣成品柴油的工艺流程非常简单:将原油渣、废机油放入锅炉内,随后用柴火烧;加热到一定温度时,锅炉内原油渣或废机油就变成水珠状柴油,再通过一根管道流入到另外储油罐内,就变成了伪劣成品柴油。

  据警方估算,刘某每个月所需的原材料大约在50吨到60吨左右。案发时,警方还在刘某的厂里发现了存放的14吨油渣。

  警方查明,生产出伪劣柴油后,刘某会将每月伪劣成品柴油的产量,以低于市场上成品柴油的价格向黄老板的账号上汇钱,付清买油渣的款项。刘某对外销售的价格则是每吨7100元左右。

黑加油站助销售

  警方查明,自2011年10月以来,刘某的地下炼油厂已生产并销售伪劣柴油300余吨,非法牟利80余万元。

  据介绍,2004年,早在建地下炼油厂之前,刘某就已在十堰市区南岳路某公司销售部物流公司停车场内建了一个小型加油站,专门倒卖柴油给商品车的送车司机。

  据办案民警介绍,刘某的加油站“是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屋,屋里有一台自动加油机,地下1米多深埋了能储存17吨油的储油罐”。

  知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刘某的加油站没有任何手续,2004年开始出售柴油。2011年10月,这个加油站开始卖刘某自己生产的柴油。由于油品质量不好,刘某出售的价格总是比正规加油站低0.75元。来加油的,大都是开着新出厂的卡车去往外地的送车司机。

  刘某将伪劣柴油卖给商品车送车司机的同时,也批发给温某等3人,他们又分别卖给十堰市多家酒店使用。

  为扩大经营规模,今年4月,刘某又将熊某、李某拉拢入伙,3人开始合伙经营。

  今年6月,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民警获得该案线索后,迅速组织侦查,并成功捣毁这一生产销售伪劣柴油的地下工厂。抓获刘某、熊某、李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扣押生产原料及成品油20余吨,涉案价值近百万元。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拘。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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