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是没有必要反民主的。中国道德文明之“体”完全可以和西方宪政文明之“用”对接起来,甚或衍生出有点自己特色的宪政民主制度
□张千帆
自《为了人的尊严——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批判与重构》(以下简称《尊严》)一书出版后,受到不少学者的肯定和鼓励,但也不乏批评和建议。清华大学哲学教授贝淡宁(Daniel Bell,Jr.)今年5月在《新产经》上发表的“尊严能化解儒家与民主的张力吗?”一文指出,《尊严》基本上是以“西用”去诠释“中体”,因而仍然是以西方的眼光来评判中国,对中国传统的优良成分未能予以充分肯定,对西方自由民主的问题则未予以充分重视。
贝教授(请允许我这么称呼)的论点指向自由民主自身的问题,大致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民主在许多国家实施得并不好,即便西方国家也不例外。在他看来,美国保护的“只是富人阶层的利益”,金钱政治十分严重。真正的民主对哪个国家来说都是挑战,左派的问题在于从单一视角夸大问题并一概否定。也许美国社会福利与平等程度远不能让左派们满意,但是要说它什么都不做,“只是”保护富人的利益显然言过其实了。如果我们不想回到世袭制或抓阄制,还要保证公共政策对多数人(如果不是所有人)负责的话,那么人类迄今除了选举民主之外还没有看到其他可能性——换言之,我们还得和金钱政治打交道,实质问题是如何在保证私人言论自由的前提下防止金钱的不当影响,而左派似乎没有提出什么建设性方案。
如果以上第一个层次的意思是说民主并不能保证多数人统治,那么第二个层次的意思则是多数人统治未必是善治。贝教授很有说服力地指出,民主至多只能保护多数选民的利益,而不能保护非选民的利益,譬如外国人、尚未出生的后代乃至动植物的利益。不过贝教授可能忽视的是,他刚才颇为鄙视的美国的联邦宪法权利并不局限于美国公民;法律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也适用于外国人,因而外国人除了没有选举权和社会福利之外,在美国和美国人享受基本同等的权利。
当然,儒家是不会这么“洒脱”的,他们会致力于寻求解决多数主义民主看起来不能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反民主的基本逻辑完全应验了传统儒家的治国理念:绝大多数人都是理性自私的“小人”,只在乎自己的幸福,而不会以负责任的方式对待和自己无关的主体,因而要照顾到这些主题的利益,只有依靠有德性(利他主义)的“君子”,而这样的人(如果存在的话)注定是社会少数。这样一来,少数人的统治简直成了天经地义的真理。唯一的问题是如何拣选这些人,以保证他们是“谦谦君子”而非“小人”。历史证明,儒家在这个问题上栽了跟头;显而易见的是,学问不等于道德,甚至不等于治国能力,熟读“四书五经”的儒生未必将经典教导的道德规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如果一个国家的制度安排使得掌权者最终只是对自己的良心负责,那么聪明过人的“君子”滥用起权力来恐怕只会比目不识丁的“小人”更有智慧。在历史上,科举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也没有必要夸大它的成功或回避它的问题。
贝教授强调,政治过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选贤与能”,并认为在政治上有必要区分“君子”、“小人”,进而建立一种超脱于小人利益的政治制度。最后这句话体现出他对“小人利益”的蔑视,并提示了一种危险的个人主观倾向——为什么要“超脱”小人利益?凭什么说“小人”利益就不值得尊重?现代民主的根本是在于以人为中心,而且每个人的价值是平等的,“君子”并不比“小人”更重要,国家所要服务的正是多数“小人”的利益;“一人一票”体现了这种基本平等,即便超凡脱俗的“君子”也只有一票。当然,威权主义者从来不漠视“小人”的利益;相反,他们很关心,甚至过于关心——他们总是担心“小人”们太无知,不知道自己的真正利益所在,因而总是忍不住要替他们做出更明智的决断。问题在于,传统儒家的药方不仅存在明显而难以克服的认识论问题(如何鉴别真正的“君子”),而且也存在傲慢的话语霸权倾向(我认定的国家应该追求的价值优于你认定的价值)。如果后代或动植物的利益确实需要保护,那么实现这个目标最稳妥的方式是说服大多数“小人”接受这种看法,而不是依靠极少数不知怎么产生的因而也极不可靠的“圣人”。
贝教授显然知道这种可能性,但是他对此非常悲观,坚持认为民主社会的多数人“不可能”改变政治制度,以便为他人提供一种更优良的生活方式。不过说到这里,我们已经改换了命题,从人类统治的一般问题转移到保护后代乃至动植物利益的“后现代”话题。毕竟,人类统治主要是为了现世人的幸福,而民主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在政治上保护自己的利益。何况中国和西方不同,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首先要考虑活着的这些人的基本生存。当然,多数人确实是理性自私甚至目光短浅的,因而要说服他们善待后代或动植物也许不容易,但是仅此并不足以反对民主或提议根本的制度修正。我也不赞成过于悲观的立场。既然贝教授认为保护后代或动植物利益是不证自明之理,为什么其他人不会同样认为呢?如果在义利之间,多数人难免“重利轻义”、不能自持,那也未必不能通过法律“强迫自由”,让自己做道德正确的事情。
其实,真正的儒家应该更加乐观一点,这也是为什么我提倡回到儒家思想的本原,因为西方的主流文明反而对人性比较悲观,从中不容易开拓出自由、民主、人权来。当然,儒家所说的善良本性只是人的一种潜质,需要经过教育、学习、实践之后才能成为成熟的德性。如果任何一个社会都离不开道德权威的话,就让它在人生的这个阶段发挥作用吧。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没有什么理由认为教育不能普及到每一个人,让每个人都成为具备基本道德和政治素质的公民。既然如此,儒家是没有必要反民主的。中国道德文明之“体”完全可以和西方宪政文明之“用”对接起来,甚或衍生出有点自己特色的宪政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