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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逞强理难容 非法飙车责难逃

发布时间:2012-07-27 14:35:46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私人汽车也逐渐普及,而在某些人的眼中,汽车已不仅仅是一种交通工具,而成了他们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近日,法院审理一起非法飙车案件,飙车者的行径不仅危害了公共安全,也使自身至于危险之中,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2年2月12日14时许,被害人张xx在某县某购物商场停车场找被告人刘xx,要求与其飙车比赛,以钱定输赢,被刘xx拒绝。后张xx又找刘xx反复商量,刘xx提出自己就有三百多块,张xx说三百也行。双方商量,两人从电厂加油站出发至某乡加油站,谁输就给对方三百元。15时许,张xx找到朋友李xx,作为见证人,张xx、刘xx每人交给李xx300元,由李xx开车先到某乡加油站等候。16时许,被告人刘xx驾驶捷达轿车与被害人张xx驾驶哈飞赛豹轿车由电厂路口出发,沿齐北公路由西向东飚车竞驶。当两车行至58公里处时,被告人刘xx遇相对方向来车会车向外打舵,其车辆左前部被从里侧超车的被害人张xx驾驶车辆的右前部刮撞,致使张xx驾车驶入右侧沟内撞在树上,造成张xx当场死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xx在道路上与他人飙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刘xx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王晨阳    

文章出处:平安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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