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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发布时间:2012-03-02 07:41:53


                                       中共龙沙区委宣传部  龙沙区司法局
                                               (2011-2015年)
 
       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区已顺利实施了“五五”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展开,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六五”普法的精神以及省、市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构建“实力龙沙、活力龙沙、魅力龙沙、和谐龙沙”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努力提高我区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全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全区人民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全区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
    5.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区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区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区、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费公有制经济和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基层民主自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促进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增强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法律公信力。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全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新闻出版、文化文艺、网络电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文化生活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化“法律进军营”活动,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素质和依法为国服兵役的责任感,维护官兵、军属的合法权益,巩固发展军民团结、军地和谐的良好局面。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军营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龙沙”建设。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全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工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季度安排1次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每年安排2次大型法制专题讲座,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区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全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科级以上干部学法培训率达到95%,考试成绩合格率达到100%。将考试结果记入个人组织人事档案,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免、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区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整合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留守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全区各级、各类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全区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它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8月)。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报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电话:2331445)。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5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六五”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六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协调、督查。各单位、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有执法权谁就带头负责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单位、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健全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表彰先进。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国家和省、市“六五”普法规划关于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切实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督查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阵地建设。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固定或流动法制宣传教育设施。通过创办专题专栏,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创建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创新网络教育形式。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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