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丢钱捡钱诈骗曾一度猖獗,被媒体反复曝光后人们提高了警惕,此类案件也随之销声匿迹。近日,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犯罪分子趁人们放松警惕之际,再次做案,被依法惩处。
2012年3月29日,正在闲逛的刘心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两人掉了一沓东西,定睛一看是一沓现金,这时突然有人从后面快速赶过来将钱捡起,那人抬眼看见刘心,便上前搭讪称,“这些钱是我们两个人共同看到的,你别声张,咱们找个偏僻的地方分了”,刘心还没反应过来,丢钱者已返回,并焦急的询问二人是否捡到现金,捡钱人立刻称刚才看见有人捡到了一包东西并向北面走了,丢钱者连声感谢便匆匆忙忙的追去。此时,捡钱者面露得意之色,将刘心拉到僻静处,称想与其将钱平分,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刘心动了心,问怎么分,捡钱人称自己是外地的,拿这么多现金不方便,只要刘心将自己的黄金耳环给他,他就将现金全部给刘心,刘心盘算了一下,觉得自己并不吃亏,便答应了,随后那人迅速离开了现场。刘心返回家中后才发现原来捡到的是一沓假币,方觉自己被骗,遂向富裕警方报案。2012年3月31日,三名案犯被抓获,经讯问,三被告人对所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交待了在其他地方多次作案的犯罪事实。原来2012年3月25日至2012年3月29日,被告人杜安、王平、徐家分别在海伦市清华园小区、望奎县电厂胡同、拜泉县拜泉镇通泉街、富裕县富裕镇五社区鑫鑫礼仪餐厅门前四次做案,骗得黄金耳环四副,总价值人民币6,785.54元,赃物被三人卖掉,所获赃款被均分。
本案经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分别判决被告人杜安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王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被告人徐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法院提示广大群众:谨防丢钱诈骗,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