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走进婚姻殿堂,本想好好享受幸福时光。没想到受到妻子和继女的算计,赔上了价值200多万元的房产。年过半百的市民张先生经过一场折腾,心中感慨良多。
房产更名助女上学
2006年,出生于海伦市的无业女子霍某与哈市生意人张先生登记结婚。两个人都是二婚,张先生人到中年,成熟稳重、事业红火;霍某的长相白皙靓丽,拥有大专文化,虽然年过四十、却因注重保养显得相当年轻。
2007年初,霍某告诉张先生,女儿肖某(与其前夫所生)被“美国哈佛大学录取了”。张先生一听,“这可是大好事儿啊”,当继父的一定要“支持一下”。
霍某不紧不慢地表示,这事不用张先生动一分钱,自己的朋友已答应借200万元给肖某当学费,但需用肖某自己名下的房产做抵押。几天后,张先生、霍某、肖某和答应借200万元的“朋友”4个人一起坐下来商谈。送走“朋友”后,霍某当场承诺,事后一定将房产产权人的名字更改回来,促使张先生答应将其婚前位于哈市道里区十三道街的两处房产(评估价值220万元)的产权人更名为肖某。
妻女卖房挥霍钱财
2007年5月,霍某擅自以张先生这两处房产作抵押,在银行贷款几十万元。2008年5月,霍某、肖某又以155万元的价格将两处房产出售,支付抵押贷款后实得70万元,所得钱款均被她挥霍。购买张先生房产的“买家”是专吃差价倒房的行家,霍某母女急于将房子出手,要价竟比当时的市场价低了约70万元。张先生得知真相,将霍某母女告上了法庭。
霍某被起诉后,其年迈的父母积极变卖门市、车库补偿“姑爷”的经济损失。在香坊法院审理此案时,霍某却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辩称张先生在婚前就承诺要将这两处房产给她,婚后在办理更名时按其要求变更到肖某名下,母女二人变卖房产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面对霍某的虚假言辞,张先生感到心灰意冷。考虑到岳父、岳母年事已高,受不了女儿、外孙女吃官司的打击,他又动了恻隐之心,决定原谅霍某。日前,张先生提出撤诉,使妻女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