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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东击西先放火后盗窃 盗贼会兵法照样被擒

  发布时间:2012-08-29 19:38:00


    一男子利用放火引开人的注意,然后趁人不备进行盗窃,在被抓时持刀威胁逃脱。近日,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10月31日晚,王某甲骑摩托车携带用饮料瓶装的汽油,到凤阳县武店镇楼店村王某乙家的粮食收购点院内,将汽油分别倒在铲车驾驶室和仓库附近的小麦上并点燃,准备乘人出来救火时实施盗窃,因无人出来救火,后逃离现场。造成王某乙家财产损失3668元。

  2011年11月3日晚,王某甲有采取同样的办法到凤阳县武店镇凤武路王某丙家院外。为了不让人认出自己,其戴上手套,用帽子遮挡住面部,用汽油瓶点燃王某丙家平房内的塑料编织袋及门窗等物品;随后,王某甲乘机到二楼卧室内实施盗窃。王某丙妻子下楼救火时发现卧室防盗门被人打开,上楼后抓住欲逃跑的王某甲胳臂,王某甲往其脸上打了一拳,掏出刀子威胁道:“再不松手,我捅死你。”王某丙妻子吓得赶紧松了手,王某甲乘机逃离。致使王某丙家25100元物品被烧毁。

  因王某甲为实施盗窃故意放火毁坏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在入户盗窃被发现后又当场实施暴力,抗拒抓捕,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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