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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电视剧中出现个人照片 制片方被诉至法院

  发布时间:2012-08-29 19:41:27


    近日,郑先生将某热播电视剧的制片方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制片方删除热播电视剧的剧集中带有郑先生肖像的画面,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向郑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郑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郑先生诉称,制片方在未经其本人同意,且未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在其制作出品的热播电视剧中的相关剧集中擅自使用其个人的照片,将其塑造为一名“摩的”司机,并与她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后被害身亡。

  郑先生认为,该电视剧不仅在多家电视台热播,同时还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现在制片方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个人肖像,侵犯了其肖像权,同时将其塑造为一名逝者,给其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痛苦和伤害,使其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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