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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门前私设铁柱铁链 行人被绊摔伤获赔六万

发布时间:2012-08-30 09:36:27


    饭店在门前擅自安装铁柱、铁链,将路人小刘绊倒。骨折的小刘找饭店赔偿,饭店却称没有责任。近日,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该饭店赔偿小刘6万余元。

  据市法院法官介绍,某饭店为圈地停车,在门前的空地上擅自安装了铁柱和铁链。2009年12月17日傍晚,市民小刘路过该饭店时,不小心被无任何提示的铁柱、铁链绊倒摔伤。被送到医院后,小刘经诊断为左臂骨折。住院治疗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小刘为9级伤残。出院后,小刘与家属多次找到该饭店商量赔偿一事。该饭店负责人却明确表示,小刘是自己走路不当心导致胳膊摔断,与饭店没有太大关系。气愤的小刘一纸诉状将该饭店告上法庭。

  据法官介绍,该饭店在门前擅自安装铁柱、铁链,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留下了安全隐患。其非法设置铁链的过错行为,是导致小刘摔伤的主要原因,因此该饭店应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王晨阳    

文章出处:平安龙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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