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三男子假冒运管人员钓鱼执法 敲诈钱款近2万

发布时间:2012-09-14 15:56:52


    三男子冒充运管工作人员“钓鱼”执法,以越界营运的方式罚款诈骗出租车主钱财。近日,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三名被告人将被判处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2012年3月11日,被告人贾明、宋安在林甸县雇佣一辆黑色轿车来到富裕县城,在路上贾明、宋安二人同雇用被害人李平谎称去繁荣乡,当车行至繁荣乡至林甸交界时,二人冒充大庆市运管工作人员,以超范围经营为由罚款,勒索李平人民币5000元。2012年3月23日,被告人贾明、宋安、陈刚三人经预谋在大庆市东风新村租用一辆黑色轿车作为实施犯罪的交通工具。当天,三人驾驶该车来到富裕县城内以同样的手段勒索被害人郑好人民币11000元,赃款被三人分发后挥霍。2012年3月24日中午,三人再次驾驶租用的黑色轿车来到富裕县城,冒充大庆市运管工作人员,以非法营运为由罚款,勒索被害人李鹏人民币2000元。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贾明、宋安参与敲诈勒索3起,参与犯罪金额价值人民币18,000.00元;被告人陈刚参与敲诈勒索2起,参与犯罪价值人民币13,000.00元。据了解,三被告人将被法院判处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金额的罚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晨阳    

文章出处:平安龙江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