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被骗走 遂骗保险金
作者:杨大林 发布时间:2012-03-08 16:51:04
蒲某下岗后,花了5万余元购买了一辆面包车准备自谋生路。2010年10月,他在找工作时,一家公司将他的面包车骗走。同年11月15日,他到警方报案,称面包车被盗。不久,蒲某以面包车被盗为由在保险公司骗领了保险赔偿金23520元。
几个月后,蒲某经过努力,终于追回了被骗的面包车。因担心自己使用被人发现,蒲某将车借给亲戚使用。去年6月11日,民警在路面检查时将该车拦获,蒲某随后被传唤至警方。他主动向民警交待了其报假案骗取保险金的犯罪事实。龙沙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将蒲某起诉至龙沙区人民法院。
近日,龙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蒲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在公安机关尚未发现其犯罪行为时,蒲某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考虑其系初犯,因此法院判处蒲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责任编辑:王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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