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信芳
倡导“公正”的价值取向
良法之治是构筑公正的制度基础,坚持民主治理、严格执法是倡导公正价值取向的根本要求。人民法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就是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职能作用,倡导社会形成崇尚正义、追求正派、维护规则、遵守秩序、平等待人的社会氛围,使公正这一价值取向成为深入人心的基本价值理念。
切实履行审判职责。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依法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度。探索构建立、审、执兼顾,民、商、刑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完善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协调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扶工作,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加强辖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建设,推动辖区法院与街道、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可实现债权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胜诉兑现机制。
提升司法能力水平。要牢固树立“审判机关既是司法工作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审判人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案件审理的过程,既是司法程序的过程,也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的指导思想,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强化群众观点,重点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善于在法律思维和大众思维、法律语言和大众语言中寻找共同点,创新寻求化解矛盾的方法,努力将做好群众工作渗透到法院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全过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审判活动的规范性与创新调解模式的关系,克服简单程序观点,树立程序服从效果的意识。在坚持庭审规范化的基础上,重点改进庭审调解阶段的劝解引导工作,并将劝解引导工作作为调解的必经程序。正确理解“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在案件审理中善于适度依职权调查取证、指导当事人举证,并严格审核证据,尽最大努力追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
确保队伍清正廉洁。要坚持从“思想洗涤、刚正不阿、道德先范、警钟长鸣”等方面谋篇布局,以“法院廉政网页”建设为主要载体,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建立党组巡查制度,把“党组巡查”作为全方位了解干警司法廉政情况的有效举措,促进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同步发展。实行涉廉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涉廉事项报告内容,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等事项,确保司法廉洁。
倡导“包容”的价值取向
尊重民权是实现包容的必要条件,坚持尊重权利、秉持理性是倡导包容价值取向的根本途径。包容的基础是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权利。人民法院加强文化建设,就是要弘扬“以和为贵”的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切实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倡导理性包容的社会风尚。
坚持做好诉讼全程调解工作。调解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构成了我国传统法制文化的鲜明特征,它深刻地影响着人民群众对社会纠纷处理的认知和理解方式。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以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为标准,以坚持自愿合法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诉讼各阶段的诉讼调解和解机制,用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检验调解工作的成效。创新和完善多元纠纷调解处理机制,按照“党委领导、社会参与、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格局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包括人民调解、行政和解、司法调解等在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仲裁机构、工会、人民调解组织等各方面社会力量的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工作,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理质量和效果。强化信访工作管理,规范日常信访接访工作,建立涉诉信访通报制度。加强信访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等建设,不断完善立案信访接待、特邀接待员接待、审判长信访值班、庭长信访轮值、院长定期接待的信访接待制度,强化信访责任倒查及立案与审判、执行等部门的联动反馈,重视抓好对缠访、闹访、非法访的治理,细化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和处置程序,切实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抓好判案释法答疑工作。要重点抓好案件受理后至宣判前的释法答疑工作,进一步丰富释法答疑形式,探索从目前的承办法官答疑为主向提级答疑、交叉答疑、专门人员答疑、网上释法答疑等多种答疑方式并举的转变,建立与答疑工作自身质量相关的检查录像、定期评查通报以及审监案件原审判后答疑责任倒查等配套机制,推动释法答疑工作长效开展。推广行之有效的“四个两句”工作法,即开庭前和当事人聊两句,开庭后对当事人劝两句,判决前听当事人说两句,判决后对有疑问的当事人解释两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交流,提升释法答疑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