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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宗灵:在心灵的寂静中沉睡了

发布时间:2012-10-09 15:56:58


  □法制网记者 蒋安杰

  2012年2月16日,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沈宗灵,在心灵的寂静中永远地沉睡了,享年89岁,与北大法学院及沈先生的弟子与亲人们正在紧锣密鼓筹备的沈宗灵教授90寿辰庆典活动、与2月25日的到来仅九天之遥。

  据悉,沈先生在住院前两天就感到不适,但他不想给别人找麻烦、不想给人添烦恼,所以坚决不去医院,直到第三天,因为路也走不了,东西也吃不了,家人不得不叫来了救护车。从进医院到过世一共仅持续了13个小时。他真的是非常平静地走了……

  他用毕生的精力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为中国法理学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为北京大学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法律人才。2月2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沈先生特别举办了追思会,缅怀他平凡却值得人们敬重的一生。

  沈宗灵生平

  沈宗灵先生于1923年出生于浙江省杭州市。1946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学系,获学士学位,1947年3月由家里资助去美国求学,在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研究生院政治学系学习,1948年9月获人文科硕士学位,同年回国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讲师。1950年1月进司法部主办的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学习,同年底结业留院工作,任研究员,后该院与刚成立的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合并。1954年北京大学重建法律学系,遂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工作,担任讲师并任系法学理论教研室主任,主讲“国家与法的理论”等法学基础课程。1978年下半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1979年4月升任副教授,1983年5月升任教授。

  沈宗灵先生是中国法理学学科的奠基人,其研究领域主要涉及中国法理学、现代西方法理学和比较法学三个方向。他推动了法学理论学科从“国家与法的理论”发展为“法学基础理论”,再发展为“法理学”,并对中国法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以及法律社会学的发展作出了开拓性的贡献;他主编的《法理学》系教育部国家重点教材,获得了多项奖励,至今依然具有很大的影响;他开创了现代西方法理学研究,撰写了建国后第一部详细的现代西方法理学理论著作《现代西方法理学》,同时撰写了专著《美国政治制度》,翻译了美国法律社会家庞德的经典著作《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和德国纯粹法学代表人凯尔森的经典著作《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他推动了比较法学科的建立和比较法的研究,专著《比较法总论》(1987)获首届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特等奖。

  沈宗灵时代

  1970年代末以来,法理学的发展与沈宗灵先生的名字是分不开的。法学的理论学科基础课程从“国家与法的理论”发展为“法学基础理论”,再发展为“法理学”,沈宗灵先生为之付出了艰苦的努力。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会长徐显明教授评价说,沈先生是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法理学的开拓者;是把西方法治文明介绍于我国并运用于我国的倡导者;是西方人权学说通向中国法学界的系统译介者;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早探索者。沈宗灵先生是中国法学在那个特殊时代连接与西方、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法治实践需要的桥梁。中国法学的那个时代可以称为“沈宗灵时代”。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说,作为一个法学家,沈先生的突出贡献体现在我国的法学研究领域,出版发表了大量的论文和著述,这样的一些重要的作品和重要的著作,在中国的法学界甚至世界的法学界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其实就是在春节之前,我们还一起去看望了沈先生,沈先生当时精神状态非常好,身体情况也非常好,当时还把《人和国家》一书送给了我,我们都非常感动,觉得这样的一位老先生,这么高龄还在一直从事相关研究工作,沈先生这种对于治学的严谨,对于学问的执着和认真,感动着每一个人。”张守文教授如是说。

  追思会上,北大法学院书记潘剑锋赞美地说,沈先生不仅学术渊博,而且品德高尚,低调亲和,淡泊名利,在最特殊的时期仍然坚守着以人为本,没有说过违心的话,也没有做过违心的事,沈先生勤恳敬业的精神和正直厚德的精神在同事和同学们心中留下了崇高的信誉。

  上海交大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回忆,“只要想一想沈先生是我们中国法理学专业、比较法学科的奠基人,就足以说明他的地位了。我和沈老师接触较多的是1987年,当时他作为中国法学界的代表出席了在日本神户举行的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大会,赢得了广泛的好评,也正上因为这一次中国法学界的亮相,使得沈教授在三年之后成为中国峰会的首届主席。”

  北大由嶸教授回忆,“沈宗灵教授是我非常敬重的前辈教授,1954年恢复院系以后他是理论教研室的主任,当时我是从人大法律系毕业开始工作的。那时沈老师30出头,风华正茂,年轻有为,教研室的工作抓得很准、抓得很细。他对讲稿的审查非常认真,发现讲稿中的错误都要跑到资料室去查。在他的关怀帮助下,我登上了北大法律系的讲台,他对我的影响教育我终身难忘,他的思想影响了中国整整两代学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说,沈老师的贡献不仅是在法理学、比较法、社会学,虽然他没在法律教育领域中担任什么职务,但他发表的一些观点、坚持的一些理念,与现在我们分享到的一些法学研究成果都有密切关联。老师也是一个很著名的宪法学者,沈老师对20个国家法律的比较研究,以最准确的资料和第一手的资料对世界各国的宪法作了系统化的研究,是我们宪法学进入2000年以后最好的一本教材,到现在很多学者的研究都是参考沈老师的书。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坦言,自己从1980年代中后期读本科的时候首先第一个读的就是沈老师的《中国法律的社会控制》,第二本是《现代西方法律哲学》,就是从这两本书让他对法理学产生兴趣。从晚辈的角度来讲他从沈老师的文章、著作中读出的是一个中国传统学者所拥有的社会良知、学术的风骨、高雅的气度。他觉得现在一些年轻的学者确实应该向沈老师学习。

文章出处: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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