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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妻偷拍录像法院不作证据

发布时间:2012-03-14 14:10:01


( 2012-03-12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综合新闻 
 
  本报南昌3月11日电 记者郭宏鹏黄辉 通讯员傅龙根 妻子为了获取丈夫出轨证据,竟在第三者家中安装针孔摄像头进行偷拍取证,并将偷拍到的视频录像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法院对该非法获取的证据不予采信,驳回了原告钟娜的离婚诉求。
  2011年10月,钟娜无意中获知丈夫郭岗与工厂女秘书陈小玲产生了婚外恋。为获取丈夫出轨证据,钟娜在第三者陈小玲家中偷偷安装了一个针孔摄像头,并偷拍到一段亲密镜头。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采取非法手段在他人的房屋中安装摄像头偷拍取证,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提供的证据是建立在违法基础之上的,并且该段视频中的人物图像模糊不清,根本无法辨析图中人物。(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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