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法制网-法制日报
“泰富公司和叶某恶意串通,颠倒黑白,视法律如儿戏,此等行径之恶劣,后果之严重,法院若仍置若罔闻,无以明是非、正法纪、扬正气!”这段“铿锵有力”的表白,不是来自律师的辩护词,而是来自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份判决书最后的法官寄语。
在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通过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订立合同,拖欠工资、货款、借款、赔偿款等恶意违约,逃避履行法定义务,进行虚假诉讼等诚信缺失行为屡见不鲜。
“对于这些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而言,法院的一纸判决仅对纠纷了断作了定论,但对其失信行为却显得苍白无力。经过实践我们发现,法院虽然不是社会诚信的监管部门,但可以利用涉诉主体广泛、诚信信息收集方便等特点,对诚实守信者进行保护,对违约欺诈者予以惩戒,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南通市中院院长陈荣庆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
司法失信现象严重
上述叶某与泰富公司的案件发生在2011年,叶某作为被告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先后多次以泰富公司名义,到富利高公司处欠账领取代为染色加工的多品种纱,后富利高公司向泰富公司主张权利,泰富公司否认委托叶某到富利高公司处取货。
一审过程中,叶某辩称不认识富利高公司,也未到富利高公司处领取过货物。并当庭表示:如果经鉴定所有送货单签名均系其所为,本案的所有法律后果由其承担。后经鉴定,16份送货单的签字均系叶某所签。
一审法院判决,叶某给付富利高公司加工费49677.3元,案件受理费和司法鉴定费由叶某负担。面对高达6万多元赔偿费,叶某又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称其有新证据证明他与泰富公司长期存在托运关系,还多次受泰富公司委托去富利高公司提货,认为该案应由泰富公司承担责任,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发现,类似的虚假陈述、恶意串通、故意隐瞒事实等严重失信行为并不少见,这种行为不仅会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困扰,也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伤害。”南通市中院民二庭庭长陆燕红说。
对此,南通市中院通过深入调研发现,诉讼中恶意违约、虚假诉讼、恶意转嫁风险等现象严重,“譬如,经过总结我们发现,因当事人恶意违约、拖欠工资等诚信缺失引发的纠纷占同期收案数的60%以上,这其中还包括一些大型企业。今年1月至8月,全市法院共抵抗疑似虚假诉讼160件。”陆燕红说。
为此,今年4月,南通市中院在江苏省率先出台《关于全市法院深入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通知》,提出深入推进“诉讼诚信建设、社会诚信建设、诚信司法保护、执行诚信建设、群众诚信意识、法官诚信司法”六项工作举措,全面启动以司法审判“保护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违约”工程。
建立评价披露制度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诚信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南通市中院通过总结发现,2010年,南通市中院受理买卖、借款、保险、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数分别为150、110、87、44件,这4类案件数量远远大于其他类型案件,占新收案件比例的74.19%,这其中,不诚信行为成为司法诉讼的一个集中爆发点。
譬如,近年来一些挂靠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借用企业名义,对外从事买卖、租赁、借贷等行为,并将潜在风险转嫁建筑企业的欺诈失信行为。保险公司无理拒赔、歪理惜赔成普遍现象,败诉率高达80%以上等。
对此,2011年3月,南通市中院在全国率先建立涉诉当事人信用评价和披露制度,凡涉诉当事人存在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手段订立合同,拖欠工资、货款、借款、赔偿款等恶意违约逃避履行法定义务或合同等8种情形的,将在南通信用网等社会公共平台进行公开曝光。
同时,南通市法院与公安、工商、住建、金融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建议相关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承揽工程、信贷、公司注册登记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该制度实施以来,南通全市法院已对176起案件中的不诚信当事人进行了公开披露,其中包括73个企业和103个个人。
南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雷培基对此深有体会,“涉诉信用信息评价和披露制度充分发挥了司法审判在规范和引领诚信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让诚信的人更诚信,让不诚信的人在社会中寸步难行”。
多角度重建社会诚信
“诚信是和谐社会之本。”南通市委政法委书记曹斌说,“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是南通建立 诚信之城 和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性工程。”
对于虚假诉讼的情况,去年7月,南通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试行办法》,对虚假诉讼的定义、类型,查处的途径,协作机制等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建立虚假诉讼案件层报、通报、打击联动等制度,充分利用民事制裁、刑事打击、建议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今年1至8月,全市法院共抵挡疑似虚假诉讼160余件,制裁滥用诉权当事人9人。
2009年以来,南通市中院先后与公安、建设、土地管理等部门会商,出台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并与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共同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抗拒人民法院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判罪的行为、查处程序、法律后果予以公布,落实对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刑事责任追究。
2010年以来,南通全市法院共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5000余个,对600余名“老赖”实施了司法拘留,对200余名违令高消费的当事人予以公开曝光,对92名自然人限制出境,共执结各类案件7万余件,执行到位80余亿元,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均位居江苏省法院前列。
此外,南通市中院还采取发放诚信经营手册、举办诚信法律讲座、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进行互联网直播庭审等多种手段,深入推进群众诚信意识提升和法官司法诚信建设。推行“法官寄语”制度,对赡养、个人借贷、拖欠工资等严重失信案件,在辩法析理的同时附上法官寄语,教育引导当事人要诚实守信,明辨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