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储存 40吨易燃品货主被拘留
作者:zhenggong 发布时间:2012-10-15 14:53:39
本报讯 通讯员侯彬 中秋和国庆期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突击核查该市荷富路附近一仓库违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约40吨,货主已被当地派出所拘留。
高明区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前往荷富路现场,在该仓库内发现违法储存的甲醛、甲苯等易燃易爆物品约40吨。该仓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未经相关部门报批,储存环境也不符合规范。据高明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汤毅介绍,该仓库存放的这些易燃易爆物品,没有防雷防静电设施,距居民楼不足200米,距其他仓库只有几米,“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意外将非常危险”。在现场,消防人员只看到了两个破旧的灭火器且已过期,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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