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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检察“红绿灯”监督执法办案

  发布时间:2012-10-19 09:06:20


本报讯 记者李光明 若是案件前方亮起红灯,则代表该案网上录入已经超期,黄绿灯则分别代表即将到期和还没到期……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用亮“红绿灯”的方式监督管理案件,已连续5年无违法违纪及错诉、判无罪案件,连续11年办案安全无事故,连续12年无错立、错捕案件。

  据介绍,安庆市检察院创立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直接向检察长和检委会负责,主要承担规范案件受理、监控办案流程、审查文书备案、及时通报案管情况、考评案件质量及预防办案风险等方面的职能,构建起案件程序管理机制、审查督查机制、运行分析评价机制,实现案前预防、案中监督和案后监督的有机结合。

  该院案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0年至今年6月,安庆全市检察机关共追诉漏罪1381件、漏犯589人,市院支持抗诉17件,抗诉准确率100%。自侦案件起诉率和判决率同比呈增长态势,撤案率、不起诉率明显下降。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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