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院工作如何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如何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更大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 人民法院面临的形势
人民群众对司法职能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当前,司法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寻求社会正义、解决社会纷争的基本途径,司法的作用和地位也导致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也日益强烈。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不仅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更为广泛的其他社会权利;不仅要求对案件依法作出裁判,还期待从根源上化解纠纷;不仅要求司法结果公正,还期待司法过程公开透明;不仅要求法官公正、清廉,还期待法官和蔼、亲民;不仅要求案件要有高质量,而且还在关注高效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已成为法院必须正视的问题。
与社会环境相关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的一切活动首先是为了物质利益而进行的,经济资源的稀缺性、社会财富的有限性与人口数量和人类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使得利益冲突成为社会常态。一般性的社会冲突,可能发生在社会成员之间或者社会群体之间,如发生人身损害、借贷纠纷;可能发生在社会成员和地方官员之间,如行政处罚、非法收费、公共利益分配等;还有一类冲突表现为非物质利益的政治冲突或是是表现为信仰和宗教上的冲突。比如法轮功邪教和政府之间的冲突,既对社会生活构成挑战,也对政治权威构成挑战。
在刑事审判中,这些冲突会转化为盗窃、抢劫、伤害等类型的案件中,在民事及行政审判中,就会转化为赔偿、继承、债务等纠纷,或因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引发一系列案件,或因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的农村土地承包、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土地征用而产生纠纷,且容易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案件。法院各类案件基本上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就是矛盾冲突加深的真实反映。这些矛盾大都需要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人民法院也就必然要站在这些矛盾的中间。
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的实际问题越来越多。理想中的司法环境与现实中的司法环境差距较大,影响了国家的司法权威;法官职业化进程缓慢,与审判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部分法官在政治思想素质、法律适用水平、知识结构、审判作风等方面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当事人对商业风险估计不足,许多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加之个别执行人员工作不力,“执行难”的局面仍未根本扭转;涉诉访成为全国法院难以解决却又不得不面对的实际问题,牵扯法院大部分精力,令法官伤透了脑筋;法官队伍中害群之马的存在使群众对法官的认识存在偏颇,法官言辞稍不得体便使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给审判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也使法官本人的形象受到损害;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有些法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办案效率。
法官所承受的各种压力越来越大。基层法院法官不仅要承受工作上的压力,而且还要承受心理上的压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压力大,工作负担重,导致法官身心疲劳。就我院来说,从2008年至2010年个人结案最多分别为177件、201件、231件,审结这些案件不可避免地要占用大量的业余时间。而且现在审判管理方式和手段日趋完善,案件质量评定、审限跟踪、调撤率和上诉率以及上访人数的限定, 新类型案件增多使案件的审判难度增大,都使法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二)法官职业风险日益凸显,对法官正常的执法起到了束缚的作用。仅从民事案件来看,虽然一直提倡调解结案,但还有一部分案件需要法官作出是非分明的审判结果,一方胜诉、一方败诉是必然的结局。当事人的期待与判决结果的冲突,导致其输了官司迁怒于法官,赢了官司执行不到位也怪罪法官。法官被指责、谩骂、人身攻击、甚至遭受灭顶之灾的事件在全国法院频频发生。
(三)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完善,有许多法官在履行职责中被免职、处分,有的甚至被检察机关立案,令法官人心惶惶。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因非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而对法官进行处罚,只会使法官在正常的执法过程中也会终日心惊胆颤,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导致法官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法官与其他社会个体一样,也会有普通人的本性,也会看重感情、看重权力、看重财富。只不过大多数法官能够在这些与法律发生冲突时,能够选择捍卫法律的尊严。当然也有一部分法官,经不起心理的煎熬,在无奈中或是有意识地选择了背离职业操守,被人情、权势和金钱所俘虏,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反腐败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二、今后的工作重点
无论面临怎样的困难,我们都要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的职责,竭尽全力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从法院全局工作来看,今后工作的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实践当中。要从每个具体案件中,从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中,深入了解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状况、思想动向,把握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刻感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下大力气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执行难问题,下大力气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廉洁司法,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提高司法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了解司法的过程和结果,确保司法公开、公正;要加强诉前指导、诉讼释明、判后答疑工作,切实完善诉讼服务;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
第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紧扣党委重大工作部署,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中心工作,坚持和谐司法理念,在大局中摆正位置、积极作为、谋取进位,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严惩涉黑、涉毒、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高度重视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确保职工稳定和社会稳定。建立破产企业联系人制度,使破产企业改制依法、稳步进行。要充分运用和谐办案方式,坚持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优良传统,注重构建“大调解”格局,坚持以调为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着力做好行政案件协调工作,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对涉及面广、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案件,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汇报,争取领导机关重视、支持和帮助,从而妥善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第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担当起公正司法的重任。人民法院要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关键是要拥有一支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精、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要以提高领导决策水平为重点,进一步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既要团结务实,更要积极进取。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班子成员要在工作上、生活上对自己严格要求,要耐得住艰苦,顶得住歪理,抗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时刻以自己的良好作风和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以实际行动为干警树起一面旗帜。要以落实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和廉政建设,狠抓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使队伍保持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德、能、勤、绩、廉等各个方面全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