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 明
《羊城晚报》2011年12月1日载陈先生文,说前不久英国威尔士法庭审理了一起“犯人状告国家政府”的奇特案件:正在服刑的艾萨克是个足球迷,但他和其他犯人一样,只能收看天空体育第一频道,收看不到第二和第三频道节目,未能欣赏现场直播的英联杯利物浦队对阵克莱顿队和曼城队大战埃弗顿队的精彩比赛,因而对监狱提出强烈抗议,要求以后能够收看第二和第三频道的节目,被监狱断然拒绝。狱方认为,如享受天空体育所有频道的服务,每月需多支付78英镑的费用,许多一般民众尚且因费用问题而放弃收看这两个频道,何况在押的犯人!艾萨克极其不满,遂提起诉讼。他在法庭上振振有词:每个人都有爱好体育的自由和权利,犯人被法庭判决限制人身自由,但并没有被剥夺观看体育比赛的权利。电视信号在空中是提供给每一个人的,不能因为是犯人,就对他们阻断电视信号,因而监狱所为是一种野蛮的侵权行为!而政府代理律师的答辩则极为简单而强硬:你被关押是因为触犯法律,如果想多看电视,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犯罪!最后,法官确认政府侵犯了犯人的权利,判决政府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面对这一判决,英国政府二话没说,于判决生效第三天就决定全国所有监狱允许犯人收看天空体育全部频道的节目,费用由政府承担。
作者陈先生在文末感言,一名正在服刑的犯人居然把英国政府告上法庭并打赢了官司,这与艾萨克的雄辩才能固然有关,“然而最根本、最深层的因素,是他们拥有一个倾听和尊重每一位国民的政府,哪怕是一位犯人的声音,也会得到他们的倾听和尊重。”一般而言,说英国政府倾听和尊重公众意见,不无道理。但就这个案件来看,英国政府并不是那么愿意倾听和尊重每一位民众声音的政府,因为政府早已侵权,原告艾萨克提出抗议又被其无理拒绝,当被推上被告席之后,还表现得十分武断和蛮横。
那么,我们试着换一个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件得到合理解决的“最根本、最深层的因素”是什么?我以为,是司法权威。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一是司法独立,法官审判案件只服从法律。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大概没有收到来自权势人物的书面批示、口头指示和其他方式的暗示,因此也就感受不到超越法律之上的什么压力和干扰,可以一门心思办好案件。法官用不着担心政府不应诉、不愿意当被告,也不必忧虑“执行难”,能够毫无顾忌地依法裁判。为他撑腰,给予法官力量的只有一个“最根本、最深层的因素”,就是国家法律至高无上。二是政府奉行法律神圣,遵从司法生效判决。对司法裁判,政府绝不可以抵制和发表攻击性言论。政府不敢藐视司法和妨碍司法公正,否则,有关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可能引发政府危机。
就这个案例的判决结果来讲,与其说英国政府是倾听和尊重每一个民众声音的政府,莫如说英国政府是倾听和尊重司法的政府。或者说英国政府和司法一样,都是倾听和尊重民众的合理诉求,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这是法治国家公权力运行的不二法则,不知陈先生以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