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的客观事物(包括人、事、物)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核心价值观是价值体系中居统治地位、起支配作用的核心观念,从深层次稳定持久地影响着一个人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价值观和价值观体系是决定人的行为的心理基础。一个人的价值观一旦确立,就决定了这个人的价值取向,支配了这个人的行为选择,制约了这个人的思维判断。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闭幕后,中央政法委按照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确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并部署了在全国政法机关组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这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鲜明地回答了什么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及如何坚持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基本操守等问题,把握了政法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引领了人民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提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新阶段我们党深刻把握时代发展要求、积极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趋势、与时俱进地推进政法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深化发展。理论的重要价值在于指导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的一个科学命题。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在中国整体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价值观念。不同的职业都有各自的职业要求和特点。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核心价值体系的引导、评价、促进等作用,就应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下,建立符合各自职业特点的职业价值观。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等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化,也必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发扬。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深深根植于民族文化的土壤之中,由这个国家的国情、性质、历史传统、民族特质等决定。19世纪历史法学流派的先锋人物萨维尼提出,“一个民族的法律制度,像艺术和音乐一样,都是该民族文化的自然体现,不能从外部进行强加。在任何地方,法律都是内部力量推动的,而不是由立法者的专断意志推动的”。因此,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核心价值观的发展因历史起点、过程、条件以及主体选择各不相同,其内容的选择也必然带有自己的个性。忠于国家、以民为本、公正廉洁,是中国自古的文化传统内容。关于忠诚的表述,春秋时期晋国大夫赵孟阐释:“临患不忘国,忠也;思难不越官,信也;图国忘死,贞也。”曹植的诗句:“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陆游的诗句:“位卑未敢忘忧国”;岳飞的豪言壮语:“精忠报国”;近人林则徐的诗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可见,忠诚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规范。关于为民的表述,我们的祖先早就提出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主张“民为贵,君为轻”。而且这些文化传统深刻的体现在一些法律制定的思想上,如西周提出的“敬天、保民”及后来提出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等法律思想。关于公正廉洁的表象更是举不胜举,如公生明、廉生威等等。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正是在结合职业特点的基础上,继承了优秀的传统文化,又发展了优秀的传统文化。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履行好神圣审判职责的现实需要。当前,政法意识领域不断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确立、改革开放的深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转型期的到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种思想文化在相互交流、交融、交锋。加之各种利益集团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在极力的推销和传播自己的政治理念和价值观念,从而激化了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的对抗。政法领域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的问题。面对如此严峻复杂的考验,要保证高标准地完成政法机关的神圣职责,必须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激发法官的精神动力,这无疑需要具有包括理想信念在内的核心价值观作支撑。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顺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界定了政法意识形态的本质和核心,为我们加强政法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统一和引领了政法领域思想价值观念,为坚决抵制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促进法院事业科学发展的精神动力。指导思想决定基本观念,基本观念指导实践行为。价值观决定人的自我认识,人们行为的动机受价值观的支配和制约,在同样的客观条件下,具有不同价值观的人,其动机模式不同,产生的行为也不相同,直接影响和决定了一个人的理想、信念、生活目标和追求方向的性质,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点。因此,法官职业价值观决定了法官的职业期望,决定了法官工作态度和审判质量。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可以统一全体法官的思想基础,促进全体法官形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为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支持。
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实践途径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在全国法院系统全面生根、开花、结果,必须多措并举,注重实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
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一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没有宣传教育做引导,就难以形成核心精神力量。人民法院要通过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促进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
占领宣传阵地。英国著名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人的言论多取决于被灌输的知识和主张”。一个人的价值观是从出生开始,在家庭和社会的多重影响下,逐步形成的。我们要抢占主流媒体宣传阵地。要通过法院内网、自办刊物等各种媒介宣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发动报刊、电视和广播等各种传统媒体,并进行有效的沟通联系,全面占领传统舆论阵地。抢占新兴媒体阵地,集中力量加大互联网网站运行管理,加强微博建设,加强网络舆情监管,积极有效地引导网络舆论。抢占动态媒介、户外广告宣传阵地,在高速路口,城区显著位置、社区门口、绿化带以及乡镇、农村宣传栏等地,设置宣传栏目,形成视觉宣传效果。
围绕宣传核心。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各级法院要把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思想宣传的中心工作,列入各类培训的必修课,作为干警日常学习和思想教育的重点内容,对法官进行理论教育和思想引导,促使干警深刻理解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从而自觉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各项要求上来。
创新宣传形式。在社会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下,法院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人民法院要在继续发挥传统教育培训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采用专题研讨、系统学习、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活动、书画摄影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同时要利用电影、电视剧、小说等各种形式,发挥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干警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
树立宣传典型。树立典型引领群众是宣传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各级法院要善于挖掘、培养、树立符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头作用,用先进典型的人格魅力来推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全体法官意识中形成和发展,强化全体法官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知,推动司法理念和价值观在全社会的传播和认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