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多举措保障陪审员履职
作者:zhenggong 发布时间:2013-01-25 09:50:59
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为确保人民陪审员胜任工作,通过合理选任、制定奖惩激励制度、健全管理等方式,使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职。
该院有人民陪审员12名,其中少数民族6名,占总数的50%。2012年,该院陪审员共参加审理各类案件29件。青河法院坚持广泛选任原则,从社会各阶层、各行业中选任人民陪审员。注重从教育、文化、医疗、金融、工商、劳动、民政等部门选任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还从农村和街道居委会选拔退休离职的村(居)委会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同时,该院制定奖惩激励措施,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绩效档案,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工作经费,适当发放人民陪审员津贴,以调动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的积极性。
青河法院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的保障措施。定期听取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考核考评;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各项程序,明确陪审责任,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库尔其拉)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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