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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官员低调复出 不该是一场“雾里看花”

  发布时间:2013-01-31 08:36:09


                      问题官员低调复出 不该是一场“雾里看花”

  问题官员免职后两个月即悄然复出,这不仅违背了党的相关规定,也损害了权力问责制度,伤害了政府公信力。笔者建议,要透明和完善问题官员的复出机制,将这一程序置于民众监督之下。

   据《新京报》报道,记者通过山西省忻州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核实,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的山西省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在被撤两个月后,即就任该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书记、副局长。

  又是一起问题官员复出事件,就好比“打地鼠”游戏:榔头下去,东边消失西边出现。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不变的是公众的愤怒情绪。相对于官员落马后的高调问责,其复出往往低调得近乎神秘,公众对其责任追究结果及任职原因等懵然无知,甚至感觉被蒙在鼓里,怎能不引发猜疑与不满!

  让我们回顾一下杨存虎的免职经过。2012年1月,杨存虎的女儿王烨吃空饷事件践踏公平,引起社会广泛争议。事后,杨存虎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时任职务。这原本是对公众以公平正义的交代,也是政府约束权力的问责之举。然而,短短两个月后,杨存虎即神速“华丽转身”,悄然赴异地任职。

  2010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党政干部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反观杨存虎被免职两个月后即任新职,其任用明显与之相悖。

  对待犯错的官员讲究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其担责惩罚后,对其工作业绩和能力进行综合考察评定,给其改过自新、重整政治前途的机会并无不可。果若真符合任用条件并无暗箱操作,完全可以在给予公众令人信服的交代后,大大方方重新履职再上岗,没有必要遮遮掩掩、欲盖弥彰。复出本无过,何必“躲猫猫”?

  权力问责并非儿戏,不能虚有其表,更不能沦为问题官员息事宁人的工具。对于问题官员的复出,笔者认为,要透明和完善官员问责及复出机制,将对问题官员的调查结果公示于众,健全问题官员复出机制和程序,将其置于相关规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民声民意,使其复出得有理、有据、有程序。唯有如此,方可使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得到满足,并以此化解公众信任危机,提升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作者单位:安徽省萧县国家税务局)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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