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输钱不服气 实施抢劫“二进宫”
发布时间:2013-02-28 12:40:43
曾因抢劫罪锒铛入狱,但却恶性不改,受人唆使实施抢劫,导致“二进宫”。近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2年1月31日凌晨2时许,陈某(另案处理)在双峰县蛇形山某牌馆内和王某某等人赌博,被告人王某及王某某的妻子凌某等人在旁观看。后陈某伙同被告人王某等人以王某某搞鬼为由,对王某某进行殴打。尔后,陈某与王某等又威胁王某某与凌某,要求他们出2万元钱,否则要将王某某带走。后凌某被迫打电话给其母亲,其母亲送来13500元钱。王某拿到钱之后与陈某等人离开了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王某的认罪态度和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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