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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拦车阻工索要钱财 罔顾法律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3-04-04 14:30:08


见家门口有人承包土方工程,三男子以土方泥土倒在组上,而补偿款未经组民同意为由,到工地拦车阻工,强行索要钱财。4月3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某、张某、晏某,以敲诈勒索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

  2012年4月份,株洲县一医院土方工程承包方与株洲县南阳桥乡南岸村三个组达成口头协议,将承包的株洲县一医院土方工程的泥土倒在三个组交界处,并由承包方支付一定的补偿款给三个组。2012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胡某、晏某、张某以株洲县一医院工程土方承包方将泥土倒在株洲县南阳桥乡南岸村没经过组民同意为由,到卸土工地阻工,想要从承包方那里得到一笔钱。2012年5月至6月间,三被告人先后多次到卸土工地拦车阻工,承包方被迫同意给三被告人12元一车的费用。后晏某、张某先后多次按照记好的车数从承包方手中拿钱,共拿到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张某、晏某采取阻工的形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赔赃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株洲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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