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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A世纪酒吧”21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发布时间:2013-04-04 14:42:49


2013年2月2日至2月3日,公诉机关指控陈李林等21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在黄桂生承诺会给予关照的情况下,陈李林出资260万元、王智敏出资20万元,租赁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中路52号门面,申请注册成立了“湘潭市雨湖区爱世纪餐饮娱乐会所”,对外称“A世纪酒吧”。陈李林一方面通过王智敏向黄桂生许诺赠送酒吧的利润分红股以获取庇护,另一方面积极物色人员为己效力。陈李林先后纠集了其表姐被告人李辉管理财务,并安排其为法定代表人;许以高薪高职,将其同学被告人刘宽笼络到身边;从长沙招募了有管理“嗨吧”经验的被告人沈斌英、邱宪勇。与此同时,社会关系复杂的被告人夏欣也主动投奔到陈李林手下。陈李林又网罗了社会闲散人员被告人扶少坤等人担任酒吧的内部保安,以维护该酒吧的利益。经过陈李林的精心运作,“A世纪酒吧”组成了一支对其惟命是从的“嗨吧”经营班底。陈李林通过“嗨吧”、赌博电游等非法行业,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非法财富,并倚仗黄桂生的庇护,利用黑白两道的势力对湘潭市雨湖区的酒吧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从而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领导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犯罪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等。

  根据该案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特点,为确保庭审工作的绝对安全,雨湖法院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在组织上进行了精心准备。雨湖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制定了专门的庭审、后勤保障、押解安全预防等方案,抽调了60余名警力全程值庭保卫。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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