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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酒吧涉黑案开审 原公安局长曾充当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3-04-04 14:43:35


表面上是一所正规经营的休闲酒吧,暗地里却是被涉黑组织控制的犯罪窝点,并一度沦为“黄、毒”等丑恶现象蔓延的温床,这一切,就发生在湘潭“A世纪酒吧”。

  2月2日、3日,公诉机关指控 “A世纪酒吧”老板陈李林等21人分别涉嫌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聚众斗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 “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一案在雨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黄桂生曾当酒吧“保护伞”

  据公诉机关(雨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4月,在时任湘潭市公安局局长黄桂生承诺会给予关照的情况下,陈李林出资260万元、王智敏(黄桂生的情妇,另案处理)出资20万元,租赁雨湖区韶山中路52号门面,申请注册成立了“湘潭市雨湖区爱世纪餐饮娱乐会所”,对外称“A世纪酒吧”。

  酒吧成立后,陈李林一方面通过王智敏向黄桂生许诺赠送酒吧的利润分红股以获取庇护,另一方面积极物色人员为己效力。

  据公诉方指控,陈李林先后纠集了其表姐李辉管理财务,并安排其为法定代表人;许以高薪高职,将其同学刘宽笼络到身边;从长沙招募了有管理“嗨吧”经验的沈斌英、邱宪勇。(湘潭晚报)

  与此同时,社会关系复杂的夏欣也主动投奔到陈李林手下。此外,陈李林又网罗了社会闲散人员扶少坤等人担任酒吧的内部保安,以维护酒吧的利益。

  涉黑酒吧沦为犯罪温床

  经过陈李林的精心运作,“A世纪酒吧”组成了一支对其惟命是从的“嗨吧”经营班底。

  班底成立后,陈李林通过“嗨吧”、赌博电游等非法行业,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非法财富,并倚仗黄桂生的庇护,利用黑白两道的势力对雨湖区的酒吧行业形成重大影响,从而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领导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而据此前媒体披露,“A世纪酒吧”经营5年以来,湘潭警方顶住压力,对其进行12次查处,共查处吸毒人员百余人,其中有7人系未成年人。

  同时,雨湖公安分局接到辖区居民的大量报警也与之有关,“A世纪酒吧”也成为滋生违法犯罪的重要源头和“黄、毒”等丑恶现象蔓延的温床,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21人涉黑团伙涉嫌8宗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犯罪行为涉嫌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等。

  因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庭审工作的绝对安全,雨湖区人民法院除依法组成合议庭,制定了专门的庭审、后勤保障、押解安全预防等方案外,还抽调了60余名警力全程值庭保卫。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出处:人民网-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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