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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一“黑老大”六罪并罚获刑二十年

  发布时间:2013-06-13 18:50:17


 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以施锡君为首的涉黑团伙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多年,百姓敢怒不敢言。而对于组织成员管理,施锡君更是说一不二,高兴了便已毒品和旅游奖励手下,不高兴了则非打即骂。

  更令人诧异的是,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施锡君竟自行在体内拍入七根钢针,号称公安机关也拿他没办法。《法制日报》记者6月13日从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获悉,施锡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黑老大”自行拍入体内七根钢针

  施锡君,男,36岁,初中文化,无业,绰号“刀疤”、“龙哥”。未成年时,他就因偷窃、流氓被劳动教养,之后又两次因非法持有毒品获刑,也多次因吸毒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背景堪为“丰富”。

  虽多次受到处罚,施锡君仍不思悔改。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他竟自行在体内拍入七根钢针,号称公安机关也拿他没办法。因在社会上积攒了一定的人脉和恶名,结识了大量社会闲杂人员,自2010年3月起,他先后吸纳了余斌、马俊扬、邢洪伟、黄晓阳等29人(此次宣判8人获刑),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这个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形,施锡君系第一层次即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负责管理、组织集团内的全面事务。第二层次由邢洪伟、马俊扬等人组成,负责为施管理赌场、贩卖毒品,并带队实施或转达施锡君的指令。第三层次由黄晓阳等人和由施锡君本人直接掌控安排的余斌等人组成,直接接受施锡君或者邢洪伟、马俊扬的指挥,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在施锡君的规矩里,“哥”是不能随便叫的,只有他一人能称“哥”,他高兴了会以毒品和旅游奖励手下,不高兴会对手下随意体罚。“我说的话,即使是错的,你们也必须要去做!”在施锡君的组织里,他的话就是权威,不容置疑,他指东,手下就不能往西,他说是马,手下绝不能说是鹿。

  冒充联防队员敲诈“隐君子”

  敲诈勒索是施锡君团伙的家常便饭,他们编造种种理由勒索财物,还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有时甚至伪造特殊身份进行威胁。

  2011年10月,施锡君、方健等人在无锡某医院门口发现受害人顾某驾车将已处于昏迷状态的吸毒人员范某送至该院救治,但该院要求转送到其他医院,看到这种场景,施锡君立马有了借机敲诈勒索的念头,于是借口帮忙上了顾某的轿车。

  上车后,施锡君对顾某说:“我是派出所联防队带队的,你昏迷的朋友是注射吸毒的,如果进了派出所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肯定要关几年的,你考虑考虑。”施锡君还称要带范某去派出所做尿检,并让顾某将车开到派出所门口。

  顾某称要等朋友醒了再说,施锡君说不行。顾某害怕,提出给施几千元钱进行了结。施锡君说:“私下放人要承担风险,会被开除的。我们一共四个人,每人5000元,你给20000元吧。”顾某被迫同意了。

  除了敲诈勒索外,施锡君团伙的经济来源主要集中在设赌、贩毒方面。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期间,该团伙先后在滨湖区内多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为了让赌博顺利进行,施锡君对手下人进行了明确分工,有专门负责抽头的,有负责接送赌客的,有负责望风的。

  为了让钱生钱,在设赌过程中,如果参赌人没有赌款了,施锡君还会以高利贷的形式借钱给赌徒,但之后如果赌徒不如期如数归还,他就会用暴力手段“收数”。此外,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施锡君还多次安排他手下帮他贩卖毒品近30克,获利近2万元。

  用棒球棒将他人手掌打骨折

  说到施锡君团伙,让当地百姓惧怕不已的除了敲诈勒索之外,还有就是聚众斗殴、非法拘禁。

  2011年11月28日上午,余刚找到施锡君称愿意支付酬金,要求其纠集人员教训欠债不还的王某父子。施锡君随即指使邢洪伟纠集人员准备斗殴,并给邢洪伟2000元用于购买20根棒球棍作为斗殴工具。

  当日下午2时许,施锡君召集参与斗殴的人员在一大酒店与余刚、潘锐(均已判刑)等人会合。施锡君从余刚处得知王某在一赌场赌博后,即带领邢洪伟等多人分乘多辆车至该赌博窝点,找到王某后实施殴打。经法医鉴定,王背部及双侧上肢广泛肿胀,多处擦伤;头顶部见一长2.1厘米瘢痕,右枕部见一长1.3厘米瘢痕;右手第三掌骨完全性骨折。

  就这样,施锡君团伙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经查实,2010年3月至2012年2月,该团伙共非法获利168650元。

  2012年1月9日,公安机关在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了以施锡君为首的一伙黑恶势力的存在。公安机关经过对相关案件串并分析,发现自2010年以来,施锡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了众多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2月2日,公安机关采取统一采取抓捕行动,将29名涉罪人员一一抓获。

文章出处: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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