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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他人房屋影响财路 结伙将他人殴打致伤

  发布时间:2013-07-02 20:15:53


苏贤迷信风水之道,认为自家门前的镁铝矿业集团设置的检查站影响了自己的财路,结伙将检查站的值班人员殴打致伤。7月1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四名被告人均犯寻衅滋事罪,判处苏贤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白刚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刘旭、刘阳各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初,苏贤一家欢天喜地入住了修建的新平房,入住没多久,镁铝矿业集团河南分公司巩义矿便在他家门前不远处的空地上设置了一座检查站。迷信风水的苏贤看着家门前平地起了一座房子,阻挡视野,尽管心里不高兴,但没太在意。过了一段时间,苏贤觉得自己做生意一直没赚到钱,因而怀疑是检查站的房子建成了,破坏了自家房子的风水,影响了自己的财路。

  2012年5月12日晚上11时左右,苏贤和朋友白刚、刘旭、刘阳在自家一起喝酒。酒酣之时,苏贤想起最近时运不好,一气之下便带着朋友冲进检查站房子内,将值班的王仁、李倪辉殴打致伤,随后又到另一个村口,对在村口检查站值班的张鹏、王帅进行殴打。经巩义市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室鉴定,张鹏等四名受害人的损伤均为轻微伤。

  巩义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贤、白刚、刘旭、刘阳四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人受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刘旭、刘阳兄弟俩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遂综合案件情节分别对四名被告人作出了上述判罚。(文中人物及单位名称均为化名)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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