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友偷病友 下手绝对不手软
作者:苑海艳 发布时间:2013-12-12 16:18:46
家住齐齐哈尔市一厂社区的周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公安医院住院期间,随身携带的皮包竟能不翼而飞,而盗走他皮包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临床与他相谈甚欢的病友张某。
2013年10月,周先生由于眩晕就近在公安医院进行诊治,病人们之间经常一起交流病情,周先生就与临床的张某熟络起来。三天后,张某称要出去散散步,便一去不复返,跟他一同消失的是周先生的钱包,内有人民币19800元及录音笔、周先生的身份证等。一个星期后,张某主动来到派出所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赃款全部返还给周先生。
龙沙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盗窃罪,但张某事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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