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陪审员增选计划,龙沙区人民法院通过宣传动员、推荐(自荐)、考核筛选等工作程序,在区人大、统战部、司法局、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工商联、社科联、残联等部门推荐及自荐报名的八十余名人选中,有38人经提请后被区人大常委会议任命为龙沙区人民法院陪审员。
2014年1月10日,龙沙区人民法院举行了隆重的任命仪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崇丽及龙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兴波为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证书,王崇丽在仪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她说,今天的人民陪审员任命仪式,是我区司法民主进程的又一个新起点。人民陪审员们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注重学习法律理论,提升业务素质。在参审活动中抵御各种干扰,发挥监督职能,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并同时强调,区法院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不断完善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经费保障、沟通联系、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体系,真正把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来落实。
仪式结束后,对新增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龙沙区法院的三名法官、优秀人民陪审员代表以及政工科长分别从审判工作、陪审员职责、职业道德等方面对新增选的38名陪审员进行培训。法官们的精彩讲授以及从事陪审工作9年的资深陪审员的现身说法让刚刚踏入此项工作的陪审员们受益匪浅。大家纷纷表示,将不辱使命,本着对党、对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为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以及推进社会的民主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多年来,龙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实施,坚持“五个同步”(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培训、同步考核、同步表彰)强化人民陪审工作。2008年至今,共组织开办了13期培训班,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011件。陪审员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社会满意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