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磊,34岁,2003年7月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法学专业。2003年10月考入龙沙区人民法院,先后在民事审判二庭任书记员、助审员。2012年被龙沙区人大任命为审判员,现在法院办公室负责财务报帐工作。
她认为办公室是全院的中枢神经,是沟通上下的桥梁和纽带,干好办公室工作,发挥好服务作用,与审判工作同样重要和神圣。与业务庭室相比,办公室工作只是工作种类不同,而工作中体现的公平正义,为民司法的本质是相同的,并没有高低之分。她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勤奋工作,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2012年被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财务工作先进个人”。
一、钻研政治业务理论,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办公室工作点多面广,刘鑫磊同志把努力提高自己的各项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技能作为长期奋斗目标孜孜以求,除了参加中院和院里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培训外,她还考取了黑龙江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获得了法律硕士学位。在办公室负责财务报帐工作,需要懂得财务知识,她认真向老同志学习,记录下常用科目和各种账务处理程序,特别是财政运行推广零余额帐户之后,增加了报帐工作量。她经过银行人员的一次指导,就记录下了软件的每一步程序,独立应用授权软件,保证了法院报帐工作的进行。同时他注重书本知识和实际工作相结合,向领导求教,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干中学,学中干,逐渐成为办公室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勤勉敬业,无私奉献
办公室工作头绪多,她就一个人兼做多项工作,宁肯自己多出力流汗,从未影响全院整体工作。每次去财务报帐,都要带厚厚的报帐单与票据,大量的工作要求她必须充分利用每分每秒的时间。在会计审核票据的空间,她去打授权支付凭证;在打印支付凭证的空隙,她打印现金、转帐支票等材料;在银行排队等候时,她填写现金、转帐支票和进行帐据。工作时还要时时集中精力,保证支付凭证、支票等票据打印、填写金额名称等准确无误,就这样她每天都处在紧张繁忙的程序中。
除了经费报帐,她还负责执行款、诉讼费、罚没款收缴与发放,在收取、发放各项款项、办理退费中事多务杂。为了工作顺利流畅,周一至周五她都安排了固定的工作,还要完成一些新发生的业务,每日几乎没有闲暇时间,时常晚上还要加班加点。家中遇有急事,为了取款的当事人不白跑法院,她也把工作放在首位,没有请假让当事人失望而归。有的当事人身体有残疾,到办公室取款不方便,她就到一楼为当事人发放执行款。她以实际行动表达了人民法院干警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赤胆忠诚。
在财务和统计工作中,她凡事往前赶,不等不拖,统计数字确凿无误;对于自己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卸,静下心来,一页一物地认真整理,确保全院帐清物明,受到了市中院的肯定和表扬。
三、公道正派,廉洁无私,发挥好窗口和服务作用
工作中她养成了认真谨慎、务实高效的良好作风。做好为领导服务工作,只要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不挑肥捡瘦讲价钱,都保质保量地提前完成。寓协调于服务之中,为各业务庭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处理好了与庭室、同志们的关系,受到了院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搞好外联工作,有时送文件简报、报表、取材料,一天在财政、银行、区里来回跑几趟,从没有抱怨拖沓过。真诚礼貌地接待好来院人员,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和蔼可亲,给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她深知自己的一切都是党和人民给予的,她一定会深怀感恩之心,在平凡的岗位上踏实勤奋,努力工作,将自己的人生价值实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司法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