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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麟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2-20 09:21:51


    辛麟同志2004年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2006年6月考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工作,2008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6月考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2011年9月在龙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任助理审判员,2012年12月取得黑龙江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该同志在刑庭工作的近三年来,立足本职,兢兢业业,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年均结案80余件,2013年个人结案达91件,审结率居全庭之首。

    一、虚心学习,提高办案能力

    辛麟同志到刑庭工作时间不长,为尽快进入角色,她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审判工作能力。一方面她虚心向书本学习,结合新的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力求做到掌握其精髓,把握其实质,并用以指导审判工作实践。另一方面她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在工作中,她能够与同志们友好相处,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请教,虚心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和监督,使自己的业务能力很快得到提高。三是虚心向实践学习。辛麟同志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每次庭审,辛麟同志都要找一名老同志帮其担任审判长,庭审后合议案件时她积极主动把合议庭同志找齐,坐下来认认真真地合议每一起案件,从不走过场,在合议过程中详细记录,形成合议笔录。她通过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增强审判业务素质,更好的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努力工作,正确审理案件

    在任助理审判员工作期间,辛麟同志能保质保量的完成院里、庭里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012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89件,结案率达到100%,无更审、改判案件,2013年共审结91件,结案数达全庭之首。2011年度至2012年度超额完成宣传任务,发表宣传稿件9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3篇。刑事审判庭案件多,人手少,辛麟同志在担任助理审判员工作的同时还承担了书记员的大部分工作,庭审记录、整理卷宗、卷宗扫描录入、归档,无论做什么工作,无论份内份外,她都毫无怨言,认认真真完成。2012年4月院里交办庭里一项任务,到北京接访,领导把任务交给了辛麟同志,辛麟同志不顾自己孩子小离不开妈妈的个人困难,接受任务后她把自己母亲接到家中照顾孩子,马上与法警队同志一起出发去北京执行任务,在接访回来的旅途中,她一人看守一名当事人,当事人在火车上又哭又闹,她耐心细致地做劝解工作,为了防止当事人逃跑,她硬是坐在硬座上看守了一夜未合眼,回来后腰病犯了,疼的她站不起来,就是这样,第二天她就上班了,她总是说自己年轻,多干点应该的。对于每一种工作辛麟同志都能认真对待,圆满完成,从无怨言,并把它看作是组织上对她的考验。通过二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辛麟同志能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把公正执法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应用法律,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廉洁自律,做人民满意法官

    做为一名共产党员,辛麟同志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不能用来为自己谋取任何私利。在审判工作中,她能够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正司法,做到坚决依法办案。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和执行廉政规定。清正做事,老实做人,廉洁自律,警钟长鸣。时刻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严格执行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真正做到淡泊名利,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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