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龙沙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督导组对前段学习教育环节提出的问题和下步活动的具体要求,龙沙区人民法院立即采取行动,制定一系列的措施,确保落实。
一、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专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第四督导组会议精神并研究相关措施;召开包括中层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暨座谈会,传达党组对学习第四督导组的相关要求及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安排;各庭、室立即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落实院里对下一步群教活动的安排部署,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及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进一步加强学习。为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提升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全院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一是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加强学习,至少保证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二是各支部除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外,还要组织党员干警通过网上学、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三是活动办对各支部的学习情况随时督促检查,并对支部学习记录不定期抽查。
三、更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使司法为民、便民、惠民服务更有针对性,切实践行群众路线要求,我院再一次大规模的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党组成员、政工科长赵双玲同志带领民事、刑事审判人员深入六个街道征求意见、建议;在立案大厅增设“群众路线教育征求意见窗口”,并公布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电话各一部;印制《廉政监督卡》,在立案环节就向当事人发放,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座谈、走访、谈心等方式共征集意见建议四类25条,经过梳理后,院党组逐项研究,制定落实、反馈方案;各支部、各庭室将结合本庭室业务向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表,充分征集群众对我院的意见建议。
四、深化“共产党员亮身份”活动。坚持佩戴“共产党员”徽章,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为主线,立足本职岗位,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学习的模范、工作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服务群众的模范。